星期一, 2月 25, 2008

模特兒催收通告費的存證信函(範本)

敬啟者:

與台端簽訂之工作合約書,本人已確實於9 XXX X日至X X X X XX XX XX號)拍照完成,但是台端積欠之通告費新台幣X X 0 0 元,至今未付。請台端於民國9 XX3 0日前將本人應得勞務所得費新台幣X X 0 0 元匯入本人X X銀行OO帳號。

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一項侵佔罪,法定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為公訴罪,請台端勿自誤為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歡迎留言交流

(韓國首爾)弘大+望遠市場

為了體驗韓國首爾地鐵的複雜度,可真把我們繞暈了。地鐵的順向逆向,竟不是月台左右側這麼簡單,得要出站橫跨到另一個月台站,常常到一個目的地得換三條路線,到後來真的覺得體驗過就好,還是uber友善。(真實覺得台灣的捷運先進聰明多了) 感謝沿路為我們提供協助的好心人,其實這幾天感受到首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