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0月 08, 2008

只差最後一步就被騙走所有存款-來自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執行處的電話

近來詐騙集團手法又翻新,民眾如果接到假借行政執行處或其他司法機關名義之電話並用傳真方式通知必須將財產轉入安全監管帳戶時,請勿聽從指示將款項轉入不明帳戶,以免上當受騙。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行政執行處近日接獲民眾反映,有詐騙集團假借行政執行處或其他司法機關名義,以電話方式向民眾誆稱被冒用為人頭帳戶,要求報告財產狀 況,以保障其財產安全,並傳真偽造之「個人資料外洩授權止付聲明書」或其他類似之公函,以取信民眾,並要求民眾將款項轉入特定銀行帳號保管,如此便可免除 其帳戶遭人冒用而涉及刑事案件等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表示:民眾如接到類似電話,除可直撥刑事警察局「165反詐騙專線」詢問及檢舉報案外, 亦可上網至各行政執行處網站查詢或撥104或105查號台查詢各行政執行處電話後,直接撥打各行政執行處總機查詢,切勿任意聽信謠言或惟恐遭受行政執行, 而在未進行任何查證之下,即依歹徒指示將款項轉帳。

另外,行政執行署提醒民眾:行政執行署所屬各行政執行處均依規定以寄發正式公文書方式通知民眾,而不會用電話方式通知,請民眾務必特別小心查證,避免上當受騙。
我的被騙經驗是這樣的
首先先接到一通自稱是某某中部XX的警官,他說我的資料被盜用去開戶,問我是不是有在東森購物頻道買過東西
因為他們抓到兩個嫌疑犯,其中一人是東森購物的電腦工程師
懷疑他們利用人頭去開戶
一間是合作金庫,另一間是中國信託
然後念了一堆我的個人資料,完全正確
又說為了釐清包含我在內共有286位涉案人究竟是被害人還是販賣人頭的共犯,要我協助調查
然後開始要我唸出我的所有開戶銀行,並且一一詢問用途及開戶原因
問完之後說,告知我會再接到檢察官的電話

隔了不到半小時
真的接到一通自稱是法務部的郭明昇書記官(來電顯示001985)
我說,我要確認他們的真假,然後他叫要我手機別掛,用另外的電話打去查號台詢問「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查到之後,他說我查到的是總機服務台的電話,所以他要到那裡打手機給我,讓我見證來電顯示。
果然來電顯示跟我查到的號碼是一樣的,於是我開始相信這是真的,並且依照他的指令配合著他所稱的調查工作.....【竟然進步到連來電顯示都可以動手腳,嚇...】

他用一個01985-267275262的專線電話打給我,並稱這是專案成立的錄音專線,前五碼09185就是我的案號【虧他想得到】
要我本著偵察不公開,以免打草驚蛇的理由要我不可以告知任何人(包含家人在內,因為家人極可能就是涉嫌將我的帳戶外留的共犯)【真不敢相信,我怎麼會相信這種鬼話】
接著他開始詢問詳盡的帳戶狀況,包含各個帳戶的正確餘額
他要我移駕到沒有人的地方,總共訊問了我半個小時,並且要我一一告知開戶的源由以及財務狀況,以證明自己沒有缺錢的動機而起犯案念頭,進而從事犯罪【天啊!訊問應該是在警察局而不是透過電話,我竟然連這個都沒有察覺】

為了證明我是被害人而不是共犯,我必須請假配合他的調查動作,如經檢察官認定我是被害人,我的所有帳戶就會被監管保護三個月,這三個月只要有超過3萬元的資金流動,就會有人打我的手機跟我確認是不是本人所為,如果不是,他們將凍結資金。
但是,如果經檢察官認定我是共犯,那就會寄傳票給我,要傳喚我去審判。【講得跟真的一樣,不騙你,真的很像真的】
然後他叫我帶著所有金融卡還有紙筆到便利商店收傳真(這是一份公文),因為怕被其他人看到,所以不可以在辦公室收。【搞得跟情報頭子一樣,保密防諜咧】
【右上角是公文送達方式,應該不可能有傳真送達吧!我真蠢】
【很逼真的公文吧!真的很用心的詐騙集團啊!】
收到傳真之後,拿所有的提款卡去查詢餘額,其中一家沒有換成晶片卡,所以他要我去補摺【真巧,我今天剛好為了要去換晶片卡而帶著印章跟存摺】
報上所有帳戶餘額之後,接下來的動作就更怪了
他說,為了不讓在逃嫌犯繼續利用我的帳戶犯罪,所以我必須把所有戶頭裡的錢以千元為單位,全數領出
剩下零頭是為了不讓行員起疑而打草驚蛇,因為懷疑嫌犯跟行員串通,內神通外鬼
而且,還要我用存摺領出我那個沒有晶片卡的帳戶
每完成一個他指示的動作,我都要電話跟他回報,甚至是要我抄下幾號櫃臺的哪個行員
所有通話都不可以在銀行周圍,要離開一段距離,以免被行員聽到【現在回想起來真的想罵:「X,嘎拎北京笑ㄝ」】

領完錢後,我開始回想前幾天有人尾隨提款人進而行搶的新聞,開始擔心起自己的安危。
後來他要我到郵局去開通『帳戶監管保護系統』【我當時懷疑的是,咦?不是要等檢察官確認我不是共犯才能開通ㄇ?】
然後要我在離郵局有一段距離的地方打電話給他,他要教我怎麼做【X的,我怎麼那麼聽話】
在電話中,他要我把前存入一個監管人的帳戶...
我終於發現自己被騙,開始跟他大聲的說話:「我不可能把錢存入一個我不知道的帳戶」
他說:「只要90分鐘,檢察官確認你的錢是沒問題的,不是犯罪所得,就會全數存回你的郵局帳戶」【什麼鬼話連篇?】
我開始想掛電話:「對不起,我無法在配合你以下的動作,因為我從沒聽過這樣的辦案方式」
他眼見上鉤的魚兒要脫勾了,馬上話鋒一轉恐嚇我:「你這樣不配合,我們可能會將你列入共犯,一併起訴」
我也不客氣:「你有證據,你就送檢察官起訴,到時候我會在法庭上做陳述」
他說:「我們手中的人證、物證、事證對當事人很不利,請你先聽我說,如果你不相信我,那你可以直接跟檢察官說」
我說:「好啊!」
趁著他轉電話的空檔,我把電話掛了,然後我播了165反詐騙專線,還沒播通,那個騙子就又打電話進來
他說:「你怎麼把電話掛了」【還真緊迫盯人】
「是你轉接的時候沒有成功,這樣好了,你把檢察官的分機給我,我自己打給他」【會打才怪】
透過165反詐騙,我整理以下疑點給各位參考:
1.警察辦案一定是打電話給本人或家人,告知應到之警察局以及警察姓名
2.在警察局當面查閱過身份證件確定本人之後,才會告知案名源由
3.訊問一定有筆錄(絕不可能電話訊問錄音,這樣是無法確認是否為本人的)
4.09185......開頭的一長串電話,是大陸或香港的國際電話,不是什麼專案的專線電話
5.來電顯示已經被串改了,而且由他打過來可以避免你打過去找不到該人物(我事後確實打電話到該單位去了,證實無郭明昇這個人,而且總機還問我,是不是接到一個中部保什麼警察來電,最後他告訴我,那是騙人的)
6.警察會讓你通知家人律師,這是對人權的保障,絕不可能要你保密到家,連枕邊人都不能透露
7.現在政府銀行已經對轉帳詐騙有了防範,並加許多警語,行員也會加以警告,所以他們改變方式用存款,這樣可以避開這些干擾
8.大家已經對歹徒利用貪婪之心而行之詐騙有所警戒,所以現在改成利用人類害怕的心理而行詐騙
9.總之,要你把錢拿出去的事情,絕對要特別小心

2 則留言:

  1. 你真厲害,還可以臨陣脫逃,事後我才發現,之前還信以為真,所以就被騙走十萬啦,因為沒帶存褶和印章,還好老天眷顧,唉,不過只好自我解嘲,算是送給他們吧,他們這麼需要要錢啦!他們還有後續的故事呢,我的書記官是劉秀霞...一直打電話來,一定要把你騙到傾家蕩產,我說那我去找你,這樣我才能委託你辦事,約在派出所談好了.哈哈,不過事情已晚啦....為了十萬元....她在打電話來,應該建議他們的手法要變化些,唉...可憐的我....真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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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些可惡的詐騙集團,真是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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