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收到一張罰單,事情發生在95年11月15日7時57分...
那個警察也太奸詐了,躲在騎樓下拍超越黃線,而且內江街那麼窄,車輛那麼多(有在環河道路左轉的車輛就應該知道),很容易就會跑到黃線外頭去的好不好…(應該建議改成單行道)不管了,先申訴再說
馬上我就想到要上市民生活網查詢:罰單申訴
點第1項,然後登入會員,之後開始填寫...
- 舉發事實無誤,但是有異議,我選「其他」
- 舉發通知單號罰單上共有三處條碼,也不知是哪一處,隨便挑了兩個打上去
後記:
沒想到12月11日網路申訴,12月26日警察局就回文了,寫說:「所持申訴理由並不符免罰要件」,然後說「台端若對裁決不服,得於接到裁決書之翌日起20日內,逕向監理站聲明異議。」提就提,Who怕Who,於是我1月3日再提出聲明異議...
96年1月16日,監理站寄出裁決書,限我2月15日前繳納罰鍰,附記:「受處分人不服處罰者,以司法狀紙提出聲明異議,送管轄地方法院」
為了900元,這樣浪費國家資源,實在不太應該,但是我.....我豁出去了,96年1月30日再提聲明異議狀...
沒想到過了1個多月,收到地方法院的裁定竟是:「除依原條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違規點數1點」違規點數是啥東東?記了會怎麼樣啊?
嗚...法院一定覺得我是逆民(叛逆不順的百姓),要好好懲治
咦?還可以再提抗告?事已至此,加上北鼻的鼓勵,沒什麼好怕的,由北鼻幫我寫了幾個論點,我再提了抗告
96年5月23日台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以滿滿3頁半的A4,寫了5大點4小點的理由駁回了我的抗告,並且不得再抗告
哈!哈!歷時半年的申訴史,到此結束。乖乖的繳了900元,還多賺了1點違規點數,謝謝收看喔!
看完後發現....
回覆刪除妳會不會太好笑了ㄚ
還謝謝收看哩..
(*^_^*)
ha
刪除shameful to police who taking our tax
回覆刪除真的很好笑
回覆刪除看來我應該不要聲明意意義了
回覆刪除3000元送給國家好了
如果是我,我就會試試看,反正就花花郵資而已,若成了,還比中樂透好賺哩!
回覆刪除勇者無懼~加油~社會上就需求你~
回覆刪除如果每天幾十萬罰單都像你一樣不怕麻煩上訴,相信交通大隊,交通裁決所,法院才會認真體認民意~加油.....
哈哈!謝謝支持
回覆刪除這些執法官員, 仗著百姓不懂如何引據法律條文, 大多是官腔文章語句給你回答, 到了法院, 不是沒希望申訴成功, 但是你要知道法官想聽什麼, 如果講不出法官愛聽的理由, 法官照樣回給你一堆專業法律條文. 我就上過交通法庭, 而且我不是要硬ㄠ, 我真的是機車被沒公德的人從停車格移到非停車格之處被警察照相後逕行舉發, 但是因為我不懂法律語言, 在庭上講不出對我有利(應該說是法官聽的進去)的證詞, 因此庭訊後收到法院的裁判書就說一切依採證照片辦理, 照罰!!! 真是他XXX的無言.
回覆刪除你好:
回覆刪除我也和你差不多!!也申訴,也異議了。想請問一下最後的抗告要如何處理呢?
可以mail給我網址或表格呢?謝謝
rstmeqft2yahoo.com.tw
http://blog.xuite.net/yuong.wu/788/13309304
回覆刪除民不與官鬥~~吃虧的還是自己~~
回覆刪除因為官字兩個口~政府機關是很官僚的~~
它們只要說依法行政~~就夠你受的了~~~~
選舉缺錢
回覆刪除總要從你口袋撈一點錢花花
違規罰款是很合情合理的,但是很多時候我們真的被罰的蠻無辜的,與其像賊一樣躲著拍照,不如想想罰子去跟大咖咖追犯罪所得or逃漏稅,我們這種零頭罰金,實在補不了公庫多少錢
回覆刪除看照片的感覺是,很明顯就違規了啊!
回覆刪除超過雙黃線而且還不是壓線ㄟ
看苦主的括號內建議,也知道除非改線道才不會違規吧
(所以是明知自己違規了)
不能因為摩托車小台,逆向容易閃就超越雙黃線
不然汽車也等的很不耐煩,大家都來逆向違規搶道,如何?
法治國家,就是要從體制內請願(例如您提的改單線道)
而不是先違法再來叫屈...
您說的是,所以我沒說我違規沒錯,標題寫的重點也是上網申訴呀!
回覆刪除多一點人申訴,才有可能改成『單線道』嘛!不然政府一直利用不良的路況賺罰單錢,而不檢討改進,也非人民之福啊!
雖說申訴是一個浪費國家資源又浪費個人時間的事,可是一個能體察民意的政府,才是進步的政府,無論結果如何,小市民總是盡一份心(雖然不確定這樣算不算)...
我尊敬你!社會上就是要有你這種人!加油!!!
回覆刪除很有趣的經驗,最近也在提申訴
回覆刪除不知道會不會成功就是了~~
感謝您的分享,我之前遇到一惡劣駕駛,故意超車到我面前緊急剎車,害我撞上去,警察卻開我的罰單,對方完全沒事!
回覆刪除目前正在申訴中,雖然知道機會渺茫,但是一定會堅持到底,就是為了一口氣!!我也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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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很多地方本就來是一個惡劣路況,該紅綠燈的沒紅綠燈,該閃黃燈的卻設紅綠燈,這種地方常是被警察用躲在轉彎處開單的好地方。小市民的血汗錢常一罰就一兩天的工資沒了。相較毒害全民的食品、一些案件所罰的卻不成比列。
回覆刪除迷錯,迷錯
刪除最近,我也為了一張罰單(已收到裁決書)心煩,要提聲明異議,但,他們講的是證據,我們只講理是不夠的.
回覆刪除總之,到了年底
回覆刪除那些臭臉就出來找我們這些市井小民的碴,
因為我們的錢最好罰
所以還是小心一點好
刪除現在爛警察一堆,開發單都用恐嚇的,不是錄影就是要錄音存證,還騙你說罰600結果繳費時是900外加13元手續費.這是什麼政府?300源是開紅單槳金吧!這合理嗎??????
回覆刪除所以說政府是缺錢缺瘋了,怎不趕快把海角7億追回來,那有多補
刪除被開罰單不是要拿行照和駕照~
回覆刪除通通拿給警察,
他們拒絕拿行照只拿駕照開單~
開單把我姓加3~
不只開罰單原因是「問紅燈」和「問江燈」,
然到警察要我們百姓每個人騎車和開車要「問紅燈」嗎?
請問我要如何心裡口服繳罰單呢!
請各為學者般我頻估我要如何做~明明闖紅燈,
連一個門下面不是有馬也懶的寫,不只紅也寫錯昨邊3點水,
我要如何做~請各位學者教我
請問你有舉證ㄇㄟ? 我現在也是在想到底要不要提告申訴~但看你的經驗 好像..............。法官應該都覺得我們才是壞人.......所以 我們若拿不出有利的證據來證明員警亂開單 法官都會當我們是說謊!!!
回覆刪除說謊倒不至於,頂多覺得我們是狡辯的刁民而已,ㄏㄏ!管他的,又不損失。
刪除算了吧,你沒聽過官官相護,政府處處搶百姓的錢,你如指望那些『法官』,不如指望三太子,申訴流程如此複雜,就已暗示花錢了事(申訴據說沒有成功的),免得花了很多時間跑裁決所,結論還是花錢
回覆刪除這倒是真的,每次申訴都是自己爽而已,收到的回覆只是一堆官話(廢話)
刪除只能跟你笑說這就是台灣的蠢爛恐龍司法,連法官本身都有一堆問題,某些判出來的判決實在令人作嘔和好笑..我想台灣司法也是世界十大奇蹟之一..哈哈..
回覆刪除感謝你的分享
回覆刪除警察就是只會找弱小市民開刀
還自以為了不起
所以沒事就打打字,發洩發洩也好,反正都網路電子化了,很方便當刁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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