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5月 02, 2011

「墮胎」合法化的後果

「墮胎合法化」運動自二十世紀初崛起至今,帶來的各種影響與後果,在這段時日已一一浮現。首先,透過長時期的觀察與反省,可發現支持墮胎合法化所抱持的各種論點與理由,常是有問題的、但卻仍為多數人信守。其次,隨墮胎限制的日趨開放,墮胎不僅無法達至當初支持者所希冀的善,反而帶來更多問題,影響所及包括個人與社會層面,尤其是對整個社會文化的健全發展,常具有極負面的嚴重影響。對此,本節要一步步地回應與檢討,希望能幫助人更清楚意識到「墮胎合法化」所帶來的問題。
壹、肆意墮胎與性氾濫的惡性循環
支持「墮胎合法化」原本最主要的考量,是為了因應婦女的特殊困境如強暴、或母體的身體狀況不適懷孕……等,希望能因合法化,使由此而不斷出現的非法墮胎事件就此消失,以提供婦女更大的安全保障。然而根據美國墮胎合法化的演變,於1973年最高法院將「健康」的定義擴及至生理的、情緒的、心理的、家庭的及婦女的年齡,1976年繼而取消「未成年人需經父母同意、已婚婦女需由配偶同意,才能墮胎」的限制。再證諸于台灣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三、六款,會發現如今幾乎只要孕婦願意,根本不需特殊困境的存在,即可合法墮胎。而且合法化實施至今,也並未減少非法墮胎的情形,甚至還加劇了「肆意墮胎」與「性氾濫」的惡性循環。以下幾筆資料,能印證這種「肆意墮胎」與「性氾濫」的惡性循環。
(1)官方調查的墮胎數據顯示,台灣女性至少有一次墮胎經驗的比率,已從1965年的9%戲劇化增加到1992年的34%
(2)根據1998年的調查報告顯示,每年墮胎人數估計至少是32萬人次,在這些當中,因母親的健康所做的「治療型墮胎」者不到10%;其餘逾89%都是因為避孕失敗或婚外懷孕,或者經濟上不方便等等。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則估計每年的墮胎人數至少是50萬人次,而且可能高於150萬人次
(3)近年來,台灣社會出現所謂青少年的「九月墮胎潮」,許多青少年都知道如何透過網路購買非法墮胎藥。而據報載未婚懷孕的十幾歲青少年,大約80%會選擇墮胎,且常是隱瞞家長自己偷偷跑至小診所或購買非法墮胎藥解決,以致青少年學生儼然成為黑市墮胎的主要客源,其生命安全令人擔憂。但是許多學生還不止墮胎一次,甚至還說不擔心性關係會導致懷孕的結果,因為總是能用墮胎來解決他們的問題
綜合以上,我們能體會到,雖然支持墮胎合法化的人,立意是關注「特殊困境」與「非法墮胎對婦女與社會的嚴重傷害」,但是他們的處理模式卻是有問題的,以致造成當今的後果。
1.基本立足點的謬誤
首先,他們忘卻了「尊重人的生命」是一切行動的最根本立足點,因而在一開始面對「墮胎議題」時即出了問題。在尊重生命的幅度下,首要把握的是「不可殺無辜」此一絕對原則,而且即使為救人(母親)的生命,也不能以行惡(殺無辜)來達成。事實上,根據現代醫學的進展,現今根本已不需如古代般,要以動手殺嬰的方式(即直接墮胎)來救母親的生命。可見,當初以「特殊困境」來訴求(直接)墮胎的合法化,實是一開始就出現偏差。而這種忘卻「尊重生命」與「不可殺無辜」的行為,也令人不訝異,為何「墮胎合法化」會由原初的特殊景況一再擴展到只要有不欲生育小孩的意願,都是合宜的墮胎理由,甚至家人、朋友與整個社會大環境,還會理直氣壯地、苦口婆心地要求意外懷孕者「墮胎」。
2.思考邏輯的錯誤
他們陷入以下的邏輯:認為非法墮胎的出現,是因為合法墮胎的不允許或方法不夠多、不夠方便,所以為了消除非法墮胎、維護墮胎婦女的身體安全,只要將非法變成合法並妥以管理即可(同樣的思維於訴求RU486與事後避孕丸的合法化中還一再出現)。然他們卻沒發現依循此邏輯,只會導致「合法墮胎門檻」的不斷寬鬆及各式墮胎藥的不斷合法,且事實上,那些有苦衷會偷偷墮胎的人,根本不會因更多合法「終止胎兒生命」的方法出現,就不再尋求能隱匿身份的非法墮胎。更甚地,透過法令的認證,不啻灌輸人:墮胎只是處理意外懷孕的一種正常解決方式。因此,人們乃越來越能放心地縱容激情下的性衝動,因為他們可以採行人工避孕,且即使避孕失敗,尚有墮胎可行,何況墮胎的手法越來越方便,甚至比避孕還方便。在這樣的意識與心態下,無怪乎性氾濫及肆意墮胎加劇、黑市墮胎比率反居高不下,墮胎所造成的創傷問題也仍危害著女性。
3.解決方式的偏差
墮胎合法化與一再放寬標準的作法,其實只是試圖以最簡便兼一勞永逸的方式來處理「意外懷孕」,卻忘記了多數人常是因無知或無人陪伴,因而困惑、切缺勇氣而選擇墮胎,更因此造成身體與心靈上的巨大傷害。事實上,多在性教育中加強尊重生命、為生命負責與貞潔……等意識,而非一味強調避孕知識的傳授;以及致力於發展能確實保障隱私、提供完善諮詢、陪伴的社會機構,並建構能妥善照料意外懷孕者生活(包括身、心、課業與技能等的訓練)、及安排日後小孩收養事宜……等的單位,能是預防性氾濫及因應不幸婦女懷孕時,更重要、更人道且具全人幅度的解決方式。
貳、婦女權益與尊嚴的貶抑
隨著墮胎合法化運動的發展,支持者更進一步提出「婦女的身體自主權」來擁戴墮胎的合法化─認為婦女有權決定自己是否要生小孩或是墮胎,這是人權的彰顯,也是女性從家族壓迫與父權宰制的傳統窠臼中解脫成功的一大里程碑。
置身於當代社會,對於強調「女性尊嚴」的一波波覺醒運動,必須予以高度肯定。天主教信仰告訴我們:男人與女人都是天主的肖像,他(她)們身份不同,但擁有平等的尊嚴。不過,在長久父權文化的架構下,女性顯然普遍處於社會中被壓迫的地位,例如一對不孕夫婦,或一對夫妻只生女而未生男時,家族或社會給予的譴責與冷嘲熱諷絕多都指向太太;相反地,先生卻可以此為藉口,理所當然地發生婚外情、再納妻妾。
然而,倘若冷靜地面對「墮胎合法化」及「女性尊嚴與權利」兩者間的關係,我們會發現視「墮胎合法化」是「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展現,顯然有所偏差,這樣的偏差甚至帶來與原本希冀的善─提升婦女尊嚴─相反的結果。以下透過簡要的論述,來呈現偏差所在及其伴隨而來的負面後果。
1.「墮胎合法化」不應被歸類成有關「權利」的議題
歷經兩次慘無人寰的世界大戰,使得二十世紀成為最重人權保障的時代。而我們知道,對人權的保障與提升女權的倡導,正是出於對「人的價值與尊嚴」及對「所有人擁有平等尊嚴」的肯定。基於這樣的肯定,聯合國也於1948年發表人權宣言,宣告人類最高的願望是建立一個人人享有言論、信仰自由,並免於恐懼和匱乏的世界。而要達至這一切,顯然根本上要先做到人人都受「不可殺無辜」此一規範所保障。因為唯有當人彼此都肯定「不可殺無辜」,人才有可能生活在免於恐懼當中,進而也才能擁有言論、思想自由可言。由此可見,「自由」與「人權」應是建立在「生命」的基礎上,它們並非無限上綱,而是必須遵行「尊重生命」與「捍衛生命」的規範及指導。也就是說,在保障、愛惜「生命」的前提下,才有真正與生命尊嚴及全體人類福祉相稱的「人權」與「自由」。
依此,因為墮胎議題涉及到無辜生命的被消滅,其在最根本的基準點上,已與保護生命的最起碼要求─「不可殺無辜」相抵觸。故就此而言,墮胎實在不能被歸類成為「自主權」的議題,自然也就不能被視為是有關女性權益的課題。何況退一步地說,若真要將墮胎歸類成自由與人權的議題,也不該忽略胎兒的人權與自由,而只一味強調父母或婦女的自主選擇權。不過,重要的原則仍是:只有立足在「保障生命生存」的基礎上,進而才能談論彼此的自由、身體自主權……等人權課題。
2.「墮胎合法化」導致婦女尊嚴的被貶抑
如上所言,將「墮胎合法化」視為人權與自由的課題,在根本出發點已出偏差。而這樣的偏差,卻因糾結性別議題而更難被察覺。然偏差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並不會因此而停歇,尤其對於提升女性應有的尊嚴來說,更是巨大傷害:
打著女性擁有墮胎選擇權的口號,即使不論保護生命的優先性,在這仍有太多力量綑綁女性自主自由的父權社會,事實上女性的尊嚴與自主權真的提升了嗎?或許少數女性真能不受男女性別刻板定位的意識型態所制約、也有足夠力量承受不可再生女的壓力;然現實卻是多數女性在政府大開墮胎的方便之門下,得應男性更理所當然的要求,而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被迫採墮胎來解決壓力。可見,合法化表面看似能幫助受壓迫女性解決痛苦,但實質卻強化了父權宰制下的價值觀,女性被要求要更能符合期許。況且社會現實中,被墮胎兒大半是女嬰,倘若這真能代表女性自主權的彰顯,那不啻是說女性自主地承認女性的生命價值比不上男性,所以女嬰較不值得活下去。這樣的結果,女性本身不就成為貶抑自身尊嚴的代言人嗎
持平而論,當代社會遠比古代,的確更意識到女性的人權問題,當代女性也在不斷努力破除整個不公義的父權結構中,逐漸擁有更與人的位格尊嚴相稱的權益。然而不可不慎地是,當女性致力於打破被壓迫、被犧牲的地位時,是否將壓迫的不正義情事轉嫁到更弱勢者的身上,以及是否仍不自覺地受到根深蒂固的不公義結構所利用,獲得表面的女權尊重,但骨子裡卻是將女性推向更加非人化的景況。而從以上簡略的分析,我們發現:「墮胎合法化」只是有些人不正確地及有些人故意巧妙地,將其包裝上「女性意識」的外皮。因為致力於「女性權益」的彰顯,應是為了更平等、正義的社會結構而努力,但「墮胎合法化」並未能達此理想,反而將壓迫轉嫁到無力反抗的無辜胎兒身上,並在不正義的行動中,反陷女性為壯大「不義結構」的一份子,最終亦淪為「貶抑女性尊嚴」的強大助力
參、助長優生主義與物化生命的傾向
優生學也是支持「墮胎合法化」的重要理由之一,支持者認為腹中的胎兒如果患有先天遺傳疾病、或是畸形,為了人口素質的提升和減少父母、家庭和社會的負擔,應該採取墮胎。不過,如同其它支持理由般,我們會發現以「墮胎合法化」來解決困境,實際上是帶來更負面的結果。
1.「墮胎合法化」導致挾優生訴求而濫行墮胎的後果
基本上,希望生個健康、聰明的寶寶是為人父母的心願。因此可看到,即使孕婦本身多麼喜歡喝咖啡或抽菸,也都為了胎兒的正常發育而忍痛戒絕,而且也不再為了打扮穿高跟鞋、緊身衣,此外,更是極重視營養與胎教,如欣賞美麗的畫、聆聽優雅的音樂……等等。由此不言可喻,與優生有關的某些想法能是正面的,因為它能幫助夫婦更充分地準備自己並更關注胎兒發育所需的要求。
不過,打著優生口號而採取墮胎,是不道德的。因為精卵融合那剎那起,一個新人生命就開啟了,而作為一位人,不論是否為殘疾或弱智,沒有人(即使是父母)有權利殺他。的確,獲知腹肚內的小孩是個畸形兒或帶有遺傳疾病時,那種錐心之痛是無法想像的。不過,他既已來到世上、並在母肚內努力地發育、成長,我們如何能擅自決定他不該繼續活著呢?現代科技的進步,不應是為了幫助人墮胎而讓我們及早知曉胎兒的景況,而應是為了讓我們在早日得知胎兒景況下,能及早準備自己,尤其當檢測出不幸事實時,能有更充分的時間調適心理、學習接受痛苦的事實,並及早積極尋找救治、陪伴、及照顧他的方法,讓他在缺憾的生命旅程中感受到充分的愛。
相信以畸形或遺傳疾病等理由支持「墮胎合法化」的人,出發點可能是好意,他們怕那些小孩日後遭受病痛折磨或遭他人排斥,他們也感受到為人父母者心中的悲痛與所承受的重擔。但,我們卻必須說,將墮胎合法化仍是錯的。若怕小孩日後受社會排擠,該改善的是社會的價值觀;怕小孩受病痛折磨,那就該致力於發展更好的醫療體系;我們該努力的,應是以政府與整個社會的力量,幫助父母扶持這些「殘疾孩子」的成長,幫助這些孩子及其家人活的有尊嚴、有喜樂。然「墮胎合法化」所做的,卻是以政府、社會的力量公然否定殘疾生命的存活價值,並鼓勵父母選擇採結束殘疾胎兒的無辜生命來逃避痛苦與傷害。更甚地,它所形成的意識氛圍,也施加極大壓力在很多願意陪伴孩子的痛,與孩子一起奮鬥的孕婦身上,因為輿論會質問她:明明可以選擇不要生下殘疾小孩,為何不如此做,而讓小孩來受苦又增加家庭、社會的負擔?
而這種因墮胎合法化所帶來的意識型態與壓迫氛圍,其實一直是我們所預見並擔心的,而今也已逐漸應驗並更加擴大。隨著無止盡的優生渴求,再拜產檢及基因科技的快速進展,已逐漸出現以「墮胎」解決一些只要及早預防、治療,就可控制發病胎兒的現象。這令人合理地擔憂,日後在身高、才藝天份或高智商等要求下,為了解決那些不符要求的胎兒,墮胎將成為更稀鬆平常之事而更加氾濫。
2.「墮胎合法化」帶來物化生命的氛圍
如上所言,墮胎合法化所帶來的意識型態與壓迫氛圍已逐漸擴大。一種「視墮胎為達至優生的正常手段」的意識,正逐漸滲透在社會中,這種優生主義的意識型態,也導致物化胚胎的可怕氛圍。這樣的後果一點也不令人訝異,因為當人們可以很容易且合法地選擇以墮胎來面對問題時,逃避良心譴責的自我保護機制也會不斷地運作,企圖以各種理由來合理化墮胎,讓人的良心較舒服、較好過。
其中就包括以法令為依歸,認為只要已立法通過,就表示墮胎並未犯錯、它是可做的。同時也包括逐漸將胎兒生命予以物化的傾向,因為只要「胎兒不是人」,墮胎就不算是殺人,人的良心也就不需承受「殺人」所帶來的沈重罪惡感。因此,在墮胎文化的催眠與洗腦下,人們不知不覺就逐漸將尚未著床的胚胎、繼而將尚未發展腦部神經的胎兒,排除在人的生命之外,近來更有聲浪指出,應以腦神經元的聯結及功能運作的完全成熟做為判定「人」的標準。這股物化生命的傾向竟已越來越強,從「不把『胎兒』當作人」到「不把『植物人、杭廷頓舞蹈症、及艾茲海默症……等具有腦神經病變者』視為人」似乎也距離越來越近了。而物化生命的氛圍日強,對優生主義的加劇也帶來更大的作用與影響。
3.「墮胎合法化」能優質化品種嗎
最後,值得關切的是,透過墮胎是否真能成就優生目標─提升全民健康素質、型塑優良品種?乍看之下,答案顯然無庸置疑是肯定的,因為患有遺傳疾病及殘畸的生命不都事先被篩選去除了嗎?但只要仔細思考,就會發現事實並非如此簡單。
首先,殘疾胎兒的產生,有很大一部份是因為環境的因素,譬如在高度重金屬、核化廢料污染的環境,以及孕婦本身的習慣如抽煙、嗜酒、咖啡、毒癮……等,這時殘疾、畸形兒的產生將很難避免。即使以墮胎解決,只要這樣的環境因素存在,全民的健康素質仍不可能提升。
其次,人類疾病在漫長歷史過程發展下,很多至今仍會出現的致命遺傳疾病,顯然多屬於隱性遺傳及隱性的性聯遺傳疾病,這些隱性基因隱藏在功能正常的普羅大眾身上,而根據遺傳法則,在人類一代代的生殖中,總會出現隱性表現型的胎兒。當然藉著墮胎能將他們去除掉,而且藉著禁止具有明顯遺傳疾病的家族傳宗接代,也能達至某程度的效果,然隱性表現型的胎兒在人類代代的生育組合中仍會出現,難以斷絕
其三,優生主義困惑人心的另一點是「如何界定基因的好與壞?」此問題爭議頗大,即使是以明顯的生理疾病為界定依據,從鐮形貧血症案例即可看出,在特定環境下讓鐮形紅血球出現的基因,可說是使當地人類所以能延續生命的「好」基因。
其四,懷抱墮胎心態,事實上無法對提升全民健康有積極貢獻。全民健康素質的提升,主要是依靠健全、進步的醫療發展,及安全、衛生的公共環境才得以成就。欲醫治殘疾者的痛、欲幫助他們過更好的生活,才能是醫學與社會進步的動力。
肆、「墮胎合法化」不能真正解決經濟、環保問題
先前曾提及,在專家與政府宣傳下,社會普遍瀰漫著一種化約式意識型態:以人口來解釋經濟落後及環保危機,並以此為論據強調「控制人口數」的重要性。而此意識型態事實上已成為推動墮胎合法化的強力後盾,也令西方國家採取高壓態度,強迫需經援的貧窮落後國家,必須施行人工避孕與墮胎。
然而,按近年人口學者對於人口、經濟與環保等關係的研究,顯示先前這些甚囂塵上的論調,不僅過於簡化,甚至偏頗。關於這一點,將於附錄〈人口問題與生命發展〉介紹。在此,假設讀者已看完此附錄,也瞭解將「經濟困境」與「環境污染」等危機歸罪成「人口」問題,至多只能算是一種不甚嚴謹的假設,且是一個擁有很多否證事例的假設。故我們必須說,以這樣的假設,竟推斷墮胎應合法化以控制人口出生率的作法,是草率且不道德的。因為:
(1)若真要調節人口出生率,在行動上也理應以道德的方式,如家庭自然計畫與貞潔來調節生育。
(2)人口滋長與經濟落後、環境污染之間,並非單純線性關係,何況事實上,人口還是人類發展的重要資源。因此如何改善社會的道德價值,如何改良政經、社會結構,並正確善用科技的進步……等,以實現人的更高生產潛能、及降低對環境的污染率,才是解決經濟與環保問題,更迫切、積極的解決之道。
(3)一味著眼於採墮胎來降低人口出生率,以達解決「生態污染」與「全球貧富懸殊」等的作法,只會使人迷失在這種捨本逐末的思考邏輯中,而忽略解決經濟與環境問題的根本解決之道。以致在將自己該覺醒、承擔的責任轉嫁到母肚內的生命(犧牲了千千萬萬無辜胎兒的生命)時,問題卻也因仍縱容不公義的經濟體制、因人們的濫用資源而延宕未決,並因此造成更多人蒙受貧窮與環境惡化之苦。
伍、墮胎對胎兒及母親的傷害
審視過墮胎帶給社會的負面後果後,最後要談的是,墮胎帶來的個人性傷害。墮胎最直接傷害的對象,一是胚胎、胎兒,另一是孕婦本身。胚胎、胎兒的痛與傷害,在於被硬生生地推落至藥物的折磨、及被斷絕維生所需的氧氣與營養等景況;而施術婦女在身心上的痛及傷害,亦常是終生難以抹滅的烙印。
一、胚胎、胎兒的痛
1984年,當時美國雷根總統呼籲大眾正視胎兒在被墮胎的過程中,所遭受到的長時間、且難以忍受的痛苦。他的言論立即遭到支持墮胎者的攻擊,如當時婦產科學院(CollegeofObstetriciansandGynecologists簡稱ACOG)的院長ErvinE.Nichols便說:「我們無法知道,也無法得到任何證據來證明胚胎能夠知覺到痛」。但是有更多婦科醫生、麻醉科醫生、神經科醫生、小兒科醫生……等等,提出研究報告,證明胎兒在懷孕早期已有痛覺,他們提出的說明舉例如下
1胎兒在某程度上會抗拒、逃避興奮劑,就像是大人對於痛的反應一樣,這是從心電圖的顯示所知道的,胎兒在墮胎的死亡過程中歷經了極大的不舒服和痛苦。
2、麻醉科醫生指出,最早在八個星期到十個星期之間,胎兒就已經能夠感受到身體器官所遭到的痛苦。所謂器官上的痛苦,指的是胎兒對於某些攻擊有所反應,比如灼燒和猛烈的撞擊,甚至對於有毒的興奮劑也有生理和神經的反應。Dr.Sullivan說人類對於痛的感受,是神經末稍痛感接收器連結神經纖維,並將痛感傳到脊椎,再傳到大腦,最後丘腦(thalamus)感覺到痛,並由腦皮層(cortex)提供痛的心理反應,所有這一套複雜的系統,在懷孕八週的胎兒可能就有了,而13週半的胎兒是確定一定有的。
3、婦科醫生Dr.WilliamMatviuw指出,懷孕九週的胎兒之皮膚,已能夠感受到痛,神經纖維在八到九週就會對「電流」有所反應;此外,八到十週的胎兒,他們的大腦活動就已經對有毐的興奮劑有所反應了。
4、也有醫生指出,如果輕扣懷孕七週胎兒的嘴,他們會把嘴唇閉起來;而懷孕十週胎兒的手心已有觸覺;十一週胎兒的臉對於觸碰有所反應;十三週半的胎兒,對於有毒的興奮劑會有痛感。
這麼早期的人類生命就有了痛覺,而且如此脆弱,他們在墮胎過程中所遭受到的痛苦是無法言喻,但卻是事實。然而支持墮胎者卻漠視這些事實,他們一再宣稱墮胎並不會造成痛苦,並說無法察覺和驗證胎兒的痛苦。
二、母親的危險
墮胎手術不只殘酷地對待胎兒的生命,在整個過程中,實際上對母親亦有許多危險性,包括乳癌、骨盆激烈受傷、子宮穿孔……等等身體傷害,以及悲傷的情緒、罪惡感的侵襲……等等心理傷害,此外,更有許多不可見的傷痛在墮胎母親的心中、身上漫延。以下就三個較為普遍性的傷害來作陳述
1乳癌的罹患率增高
最近的研究報告指出,婦女罹患乳癌,和墮胎的經驗有密切的關係,在美國,罹患乳癌的比例和墮胎的比例同時增高,而且,增加最多的是在那些曾經墮胎的婦女群。
1981年,英國期刊JournalofCancer說,墮胎的危險性已增加140%。在美國亦有相關的研究報告指出,曾動過一次墮胎手術者罹患乳癌的危險性增高30%;動過兩次以上的,則增高160%AmericanJournalofPublicHealth1982,72:253~6)。
2日後懷孕的危險性提高
曾墮胎的婦女,在未來懷孕時,比較不容易受孕,而且流產的機率相對較一般婦女高。此外,墮胎婦女將來懷孕時,因大出血而危及生命的危險性,將比正常婦女高出了600%AmericanJournalofObstetrics&Gynecology1981,141:769~72)。
3心理的創傷
許多研究報告指出,墮胎者複雜的心情是十分令人擔憂的,這些複雜的情緒包括沮喪、失眠、神經質、罪惡感和遺憾(BritishJournalofObstetrics&Gynecology1980,87:1115-22)。另外,也有報告指出,因墮胎而失去孩子,也許會導致母親未來面對孩子時比較沒有感情,甚至可能會虐待孩子(CanadianJournalofPsychiatry1979,24:610-20)。
張〈台灣人口〉267頁。
高麗玲〈台灣每年逾32萬人墮胎〉,《自立早報》(1998/2/4),第5版。
張黎文〈每年至少32萬小孩被拿掉〉,《中國時報》(1997/7/10),第16版,。
〈台灣十幾歲懷孕:大約百分八十使用墮胎〉,《台灣新生報》(1998/4/12),第5版。
在救母親生命時,若因治療母親的病,帶來副作用而造成胎兒的死亡(注意:不是經由殺胎兒,來救母親),我們在倫理神學上,稱其為「間接墮胎」。關於「間接墮胎」的仔細介紹請看下一章。
此外據http://www.all.org/celebrate_life/cl9405.htm28頁所載:女權所追求的「自由選擇權」事實上與實際落實的選擇自由並不配合,而墮胎合法化事實上是將女性推至極端喪失選擇自由的境地(‘ReproductiveFreedomandOtherProductsofMisconception’,byBonnieCherninRogoff,1994)。
相同的觀點,亦見於http://www.all.org/celebrate_life/cl9405.htm之頁10:直至1960年代,墮胎仍被女性主義者視為是貶抑女性尊嚴的不道德行為、是殺嬰的行徑,它違反了女性主義所堅持的「平等原則」。可是在支持「人口控制」的擁護者強力推銷、並不斷灌輸大眾「墮胎權利是女性身體自主與女性社會地位獨立的展現」下,「擁護選擇權」竟被化約成「擁護墮胎權」,而墮胎權利也因此逐漸成為新女性主義的重要象徵。不過有越來越多女性主義者,揭穿這種將墮胎權披上女性主義外殼的作法,實質上只是促使女性及胎兒更加被物化(‘TheChangingFacesofFeminism’,byDavidReardon,1994)。
優生學(eugenics)在西方是個相當負面的字眼,它是由達爾文的表弟高爾頓(FrancisGalton)於1883年提出,其構想是藉遺傳手段(如讓高品質的人彼此結褵、多生育,並禁止低素質的人生育等……改變某群人的生殖模式),來增進人類遺傳素質。結果在優生學的名號下,西方發生了很多令人髮指的種族迫害事件。
除非將所有的帶因者全消滅掉,否則只要出現夫妻均是帶因者的組合,所生小孩就有可能是隱性表現型的遺傳疾病患者。另外,有些帶因者或基因疾病的出現,是導因於親代在產生精子或卵子時,基因複製過程中所出現的突變。而突變是物種演化的基礎,是自然而無法避免的。故綜合以上,可以理解基因疾病為何會在人類代代生育中出現、難以斷絕。
墮胎對於孕婦的傷害,請參考:http://www.all.org/issues/ab28a.htm

請基督徒為國度守望禱告:(來源:國度復興報)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127:3)
內政部元月上旬公布去年「我國重要人口指標」顯示,去年新生人數較前年銳減一成多,約二萬五千人,再創歷史新低。同時,學者研究指出,台灣生育率低不是僅存的危機,性別比例失衡現象也頗為嚴重,據推估,每年為性別控制而墮胎的女嬰達三千名以上。
每一個生命在神眼中都是極為寶貴的!人未出母腹之時,神早已認識他/她,並賦予美好的計畫。因此,流無辜人(嬰孩)之血的罪,是神所恨惡的,這不但是謀殺生 命,更是破壞了神的計劃。但願我們珍惜每一個母腹中的幼小生命,讓他們可以順利來到世間,成為父母的喜樂、安慰與祝福,並完成他/她們的人生使命。 
●請禱告:
‧為流無辜人的血作認同性悔改,懇求神赦免、饒恕。
‧為家庭、學校教導健康、清楚、合神心意的兩性教育,杜絕不正常的性關係,並阻止婦女隨意墮胎。
‧為教會積極地教導符合聖經真理的生養兒女觀念,以及政府鼓勵生育方案奏效禱告。

星期四, 4月 28, 2011

活力台灣、幸福家庭、快樂義走、祝福花蓮




義走要成輿論 家庭要回歸聖經基礎(國度復興報第457期,2011.4.11發佈

  【記者劉以琳台北-花蓮連線報導】「活力台灣、幸福家庭、快樂義走、祝福花蓮」是花蓮縣市為提倡家庭價值,於五月十五日義走的口號,當天將有鼓樂隊、獨輪 車隊、號角隊等隊伍行進在花蓮縣市六期重劃區等路段,擔任花蓮縣執行總指揮蔡俊杰牧師強調,提倡家庭核心的義走,要在今年形成一個訴求,且要成為社會輿論 議題。
蔡俊杰牧師指出,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構成,透過一個個家庭的參與,並以精采、特別的隊伍行進在花蓮路上,同一天在台灣其他六個城市也有遊行,就像遍地開花各個精彩,盼能吸引媒體、政府官員、台灣百姓的目光,產生極大的迴響與重視。
「恢復聖經中家庭的正確架構,是眾教會和基督徒的責任與負擔。」蔡牧師說,515義走將持續五年,每個城市的各教會要團結起來,且要在聖經基礎上,恢復家 庭倫理、親子關係、兩性正確觀念,透過義走對社會和國家發聲,使民眾對此呼籲的觀念產生輿論,並使國家領袖正視此問題,因國家最基礎的架構,就是正確的家庭組織。




花蓮場義走活動資訊
一、活動日期:100年5月15日(週日)
二、集合時間:下午2:30~3:00
三、開場節目:下午3:00~3:30
四、義走時間:下午3:30~4:30
五、摸彩節目:下午4:30~5:00(5:00全部活動結束)
六、集合出發地點:花蓮市六期重劃區
七、集合地點與義走路線:
A. 花蓮市六期重劃區→往西中山路→左轉中正路→至新圓環左迴轉中華路→右轉中山路→六期重劃區結束(全長約1.82公里)
八、報名方式:
1、個人報名:「515義走官網」登記,並在義走現場之服務台確認,服務台即贈送每位報名義走者摸彩券1張。
2、團體報名:「515義走官網」下載團體報名表,填妥後傳真給花蓮縣幸福家庭推動聯盟窗口(傳真:03-8466687;電話:03-8463344 蔡牧師),並在義走現場之服務台確認人數,服務台即贈送同等數量之摸彩券。
九、摸彩辦法:在摸彩節目中,當場抽出高級單車以及精美禮品等。

星期三, 4月 27, 2011

請花蓮的基督徒都為門諾醫院禱告

我雖不在門諾工作,但是我對門諾醫院很有負擔,我希望他們不斷的擴張地界,好讓花蓮人見證上帝奇妙的作為。請大家多為門諾醫院代禱。

親愛的救主耶穌,感謝您,蒙您的祝福在花蓮地區有門諾醫院可以為您的名來服事眾人。

感謝您為門諾醫院準備了那麼多好的同工,神祝福他們可以支取屬天的能力,靠著那加給他們力量的主耶穌基督,讓他們將病患服務得有條不紊,醫療品質日日提升!

願神祝福他們都盡心盡力、充滿愛心,體恤病人的需求,不怕麻煩,互助協力,以神的愛、平安、喜樂澆灌他們,使她們不僅樂在其中,更能將這份神的愛分享出去。

我們求主憐憫,祝福花蓮人更健康,讓貧富差距縮短,讓他們有財力多教育,有豐富的健康知識,照顧自己而不生病!

願求主量給門諾醫院有更多的空間、資源、金錢,讓他們在醫療服務上成為花蓮地區榮耀主名的見證,並成為花蓮地區神福音的出口。

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禱告,阿們!



異 象
讓所有在醫院出入的團隊夥伴、病患及家屬觸摸到上帝的權能和愛
使 命
竭力營造門諾醫院是充滿愛的家,是一間健康又榮耀的全功能醫院
信 念
門諾醫院是全台灣人的後山知音~花蓮很近、門諾很親、耶穌很靈

人人生命豐盛:渴望上帝的同在
課課齊心協力:倚靠上帝的智慧
部部互助互愛:復興上帝的作為
全院基督至上:發現上帝的榮耀

星期三, 4月 20, 2011

不要只風聞有你

第一次聽這首歌,我以為我已經親眼看見主了,結果經過這次的試煉,我才發現我對主的認識,真的很多停留在知識跟大腦的階段,沒有讓聖靈真的在我身體裡長出來,我對神的愛,只是理智上的相信祂愛我,對神的信心,也是用說服的方式讓自己相信有神。
現在再來聽這首歌,格外震動我的心我的靈,主啊!我要更深更深的讓你在我裡面,讓我倒空自己,好讓你住進來,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過去曾風聞有你
如今想要親眼看見你
我的眼裡充滿著自己
主啊我要單單看見你。
不要只風聞有你
我要親眼看見你
不要只風聞有你
讓我親眼看見你。

求你開啟我被蒙蔽的眼睛
讓我不要總是看到自己
我要更認識你
我要更親近你
主啊讓我親眼看見你。

星期一, 4月 18, 2011

贖罪羔羊

最近經歷一些屬靈的爭戰,親身經歷神的大能,特別感受到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死,就為了從撒旦手中奪回死權,為我們爭戰得勝,使我們可以得醫治得自由得釋放,這是何等長闊高深的愛。

希伯來書 第二章6-18
6.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
7.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或作: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

9.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14.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15.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16.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17.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18.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星期六, 4月 09, 2011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 When I say..."I am a Christian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這是1988年Carol S.Wimmer 發表在the Assemblies of God periodical Hi-Call Gospel Magazine的一首詩。詩是這樣寫的~


When I say..."I am a Christian"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


I'm not bragging of success. 我並不是在吹噓我的成功

I'm admitting I have failed 而是承認自己的失敗

and cannot ever pay the debt. 並且沒有能力償還所背負的債



When I say..."I am a Christian"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

I'm not claiming to be perfect, 我並不是在自我宣稱我是完美的

my flaws are too visible 而是讓你看到我生命中的瑕疵是這麼明顯

but God believes I'm worth it. 但神相信我是有價值的



When I say..."I am a Christian"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

I still feel the sting of pain 我還是會感到痛如針刺般

I have my share of heartaches 但我有神來分擔我的心痛

which is why I seek His name. 所以我會繼續尋求祂的面



When I say..."I am a Christian"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

I do not wish to judge. 我並不是在評價你

I have no authority. 因為我沒有那樣的權炳

I only know I'm loved. 我只知道我是被愛著的

星期三, 3月 23, 2011

基督徒如何看待苦難

「太 24:6-7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
2011年至今,世界已有6起大災難,重點不是世界末日何時來到,因為聖經已經明白的啟示,世界末日一定會到,只是現在的我們遇不到,但是在世界末日來到之前,我們會先遇到自己的末日,到那時,你希不希望自己以及一切你所愛的人,都可以同到天父那裡去?

世上為何有苦難?從日本強震談起(轉載自今日基督教報


2011/3/15 上午 09:00:00 作者李俊輝/台北市報導






      約翰福音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常有一些朋友問我,如果這世界有神,為什麼容許這世界上有這麼多的苦難呢?又為何有許多惡人,似乎走亨通的道路呢?近日發生在日本的大地震,相信更讓許多人心裡有這樣的疑惑與不解。

世上固然有苦難,但這並非神的本意,神是樂意賜平安的。所以約翰福音說:「我將這些事對你們說了,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在聖經裡,關於審判與苦難有諸多的記載,筆者試著從聖經來解答這些問題。
為何有苦難與災害?
天然災害是因著人的墮落
在 創世記3章,因著亞當與夏娃的墮落,神對亞當說,地必因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 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這段話說明,地已經受了咒詛。一方面地為著人類的生存效力,但另一方面,地也長出荊棘與蒺藜,作為地受審判的表 徵。

因著亞當犯罪墮落,咒詛就進來了,成為一種審判。按照羅馬書8章20~22節,「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並服在敗壞的奴役裏,「一同歎息,一同 受生產之苦。」這也是一種審判。因著這審判,人即使沒有特別的犯罪,有時也會遭受天然的災害。遭受地震,海嘯或颱風災害的人,並非都是因為特別有罪的緣 故。而是,全地與全人類共受的災難。
遭受天然災害並不是因更有罪

      遭受地震,海嘯或颱風災害的人,並非都是因為特別有罪的緣故。而是,全地與全人類共受的災難。
如果我們將一些突如其來的災禍聯於人所犯的罪,這樣的邏輯將有很多的反例,也缺乏同情心。比方有的地方更為罪惡,卻沒有天災;有的地方卻因著地理環境因素天災頻傳。所以,若將天然災害連於神對特定人與地的審判,如此,神似乎變成選擇性辦案的神,將有違其公義行事的法則。

在路加福音13章主耶穌提到二個例子:「就在那時,有幾個在場的人,將彼拉多把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報告耶穌。耶穌回答他們說,因 著這些加利利人受這害,你們就以為他們比所有的加利利人更有罪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壓死十八個人,你 們以為他們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虧欠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這二個例子,主耶穌都說他們受害並不是因著更有罪。事實上,全人類都在罪裡。所以,主耶穌說,其實按著公義的審判,我們都要如此滅亡。馬太24章也提到,世代終結的兆頭將是:「到處」必有飢荒,地震。既說是到處,表示不是對特定犯罪的審判,而是給這世代的兆頭與警告。
天然災害是對普世的警告,咒詛與審判
所以一般而言,天災不應解釋為神對於特定犯罪之人的審判,這是人類墮落的結果,使地不再為人效力,反而長出荊棘與蒺藜。這是針對所有墮落的受造之物,是給普世所共同承受的,是給人類的警告,咒詛與審判。
為什麼惡人仍享亨通?
神按著公義審判天下
首 先我們該知道,神必須在人身上施行祂公義審判人,沒有人能逃脫神的審判。照著羅馬2章5~6節說,「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在神動怒並顯示祂公 義審判的日子,積蓄忿怒。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行傳17章31節告訴我們,神「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 從以上二處經文可知,萬物遲早要受主耶穌基督的審判。
審判有暫時的與終極的二方面
但 神的審判分為「暫時的」與「終極的」二方面。有些審判是暫時的,如對淫亂之城所多瑪的審判;有些是終極的,如在白色大寶座前對一切活人,死人的審判。關於 這點,提前5章24節說,「有些人的罪是顯明的,先去受審判;也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有些人的罪早受神的審判,有些人的罪晚受神的審判。不論早或 晚,神審判的時間乃在於祂的定規。
惡人亨通是暫時的
因為神的審判有些是暫時的,有些是終極的。所以有些人即使有罪且邪惡,卻仍能亨通順遂一時。但審判是公義的,只是時間表不在於人,乃在於按公義審判天下的神。
日本大地震成為我們的提醒
提醒我們生命有多脆弱

      世上固然有苦難,但這並非神的本意,神是樂意賜平安的。
日 本發生毀滅性大地震及海嘯之後,美國總統歐巴馬在白宮召開臨時記者會說,這起震災「真的令人心碎」。歐巴馬還說,「今天的事情提醒我們,生命有多脆弱。我 們的心與日本及亞太地區友人同在。在他們擺脫這起悲劇,恢復正常生活並重建之際,我們將支持他們。」筆者非常贊同歐巴馬的談話,這樣的災難,是全地與全人 類所當共同受的。既是如此,我們確實該有「令人心碎」的同理心,更需要受提醒:「生命有多脆弱」。
提醒我們探索人生的價值
知道生命的脆弱,我們更該珍惜生命。曾經,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來到知名作家楊絳家中,看望這位即將百歲華誕的老人。賈慶林對楊絳說,「您是國家的寶貴財富,我們衷心祝願您健康長壽」

年過九旬,楊絳也為世人呈獻了閃耀著她人生智慧的話。她在晚年的著作《走到人生邊上》說:「我正站在人生的邊緣上,向後看看,也向前看看。向後看,我已經活了一輩子,人生一世,為的是什麼呢?我要探索人生的價值。向前看呢,我再往前去,就什麼都沒有了嗎?」

人類雖渺小,人生雖短暫;但人為萬物之靈,可以探索人生的價值。最後,以這句話作為結束,與讀者一同思考,「人生一世為的是什麼?我要探索人生的價值。」







聽見引擎熄火的聲音:當我們把天堂搬進了家

  那是一個充滿期待的夜晚。出門去上跳舞課前,出差兩天的先生還在疾馳的火車上。下課後我開車回家,當車子駛進車庫、引擎熄火的那一刻,屋裡的他其實早就到家,正靜靜聆聽著門外的動靜。 當我推開門,他已經等在門口了。他沒有催促,只是用那雙寫滿思念的眼神,溫柔地看著我脫鞋子。就在我踏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