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下三27】「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或作“招人痛恨”),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
摩押王按當時敬拜的習俗(參申十二31),把長子獻給他們的神基抹(見王上十一7)為祭。摩押王以為是次失敗是基抹的忿怒所致,所以要討好他,希望藉此使基抹的怒氣轉移到敵人身上。
「以色列人 ...... 大怒」原文並無「耶和華的」。意思大概是:此事激發起摩押人的公憤,三王怕他們士氣高昂,來勢兇猛,所以決定退兵。——《串珠聖經注釋》
公開地在首都的城牆上將王子獻作燔祭乃極為罕見之舉(士十一31、39),目的是要平息國神基抹之怒,因為基抹「對他的地土發怒」(摩押碑文5),藉著使他們一敗塗地來發洩他的不悅。後來以色列人遭遇大怒可能是指摩押人憤怒的反應,導致以色列人撤軍返回(此為約瑟夫之解釋,《猶太古史》ix.3.2);也可能是指神因聯軍促使這惡行發生而向聯軍發怒(如和合所譯);更有可能的是以色列人感到厭惡及恐怖而撤軍。──《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三27 以孩童為祭】北非洲(迦太基)和薩丁尼亞的腓尼基遺址,都挖掘到以孩童為祭的考古證據。亞述時代(主前八至七世紀)的敘利亞和美索不達米亞,也都奉行這個習俗。幾處經文都記載了把孩童以犧牲的形式奉獻給神明的作法,其目的有時是豐饒(彌六6~7),有時是作戰勝利(士十一30~40),如本節。然而聖經的律法卻是從不容許以此作為祭物,獻給耶和華的(申十八10)。某個主前八世紀的腓尼基碑文,記述基利家人與敵軍交鋒之前,向摩洛獻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一〇六、摩押王何以獻長子為燔祭? (王下三27)】
答:當摩押人Moab(意父親的後裔)與以色列人爭戰敗退逃跑,被追殺入境的時候,摩押王米沙Mesha(意拯救),見陣勢甚大,難以敵對,就要率領刀兵衛過陣去。到以東王那裡,卻是不能,(王下三24—26)。「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小字或作招人痛恨)。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王下三27)。這種以人獻作燔祭,極為野蠻殘忍,屬於外邦人的風俗,(王下十六3),乃是獻給摩押人的偶像基抹。(參一〇二題)。其目的是在求得基抹得拯救,表示王自己的決心,而仇恨拜神者。據猶太人解經家言,以此被獻為燔祭的人,乃是戰爭時敵方軍力最弱被擄之以東王的兒子。其時以色列人半屬異教徒,視以人為祭乃屬常事,所以遭遇神的大怒,也是招人痛恨。因為軍心不一,三王(以色列、猶大、以東王)只得各歸本國去了。──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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