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1月 14, 2013

網友列舉多元成家法案的問題點,淺顯易懂

原文網址: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628746&p=2#47059905

我對"多元成家"的草案部分內容不甚贊同

例如以下草案內容的整理結果:

1.伴侶制度沒有性忠貞義務

(既無性忠貞義務,那為何還要要求法律保障婚姻??如此一來,有沒有結婚根本沒差,沒結婚,本就沒忠貞義務;有結婚,也不用負忠貞義務??結婚幹麻??況且,如此一來,目前整個民法規範體系將瓦解,例如配偶一方通姦,他方可以請求離婚,如果免附忠貞義務,配偶將可光明證大的天天帶配偶以外之人回家夜夜纏綿,又因無違法,另一方配偶亦無法聲請離婚,此效力人民全體適用)



2.直系血親外,皆可成為伴侶

(我真的不知道這跟同志婚姻合法化有何干係,硬要把人倫問題扯在同志身上)



3.不限性別,都能簽訂伴侶契約

(照條的問題在於"伴侶契約"這東西,上網查了一下內容,理念幾乎與目前民法的親屬、繼承編差不多,
但是按其內容大意:

"兩個人,具有締結契約的行為能力,理解將來彼此因身分關係的建立,需要付出與承擔的責任,而願意承諾相互照顧、組成家庭,就可以登記成為伴侶。"

又詳觀草案"伴侶盟草案增訂「伴侶制度」,即是在既有民法親屬編架構下新增一章,明定伴侶主體資格、成立生效要件、權利義務、伴侶財產制、收養子女、繼承、伴侶關係終止原因及方式等規定"

綜觀以上,今日聯盟表面上高舉通志婚姻合法化的大旗,但私底下所行之事部分似乎又與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話題無關,甚至有擾亂目前社會安定之虞



4.單方意願可解約
(這就更可笑了,今天妳好美,我們結婚吧;過了兩天,我又遇到一個更美的,我要跟妳離婚,而且保證離定了;現在是想比賽創下婚姻維持時間最短紀錄嗎??根本是兒戲)



5.不必有姻親關係
(不必有姻親關係,很簡單啊,不結婚就沒有姻親關係了,幹麻還要結??根本就是想享受權利又不願負擔義務)

6.可財產繼承
(同上所述,想享受權利又不願負擔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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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個人想法

明明同志婚姻合法化是個很簡單的問題

只需將目前的民法親屬編、繼承編中的用詞更改(例如"夫妻"改成"配偶","父母"改成"雙親")

就可以解決了,既可全國人民適用,亦不影響當下社會之安定,何必又要搞個"伴侶契約",還要另增

伴侶契約專屬的"資格、成立生效要件、權利義務、伴侶財產制、收養子女、繼承、伴侶關係終止原因及方式",連婚姻也要搞雙軌制??

感覺就是有有心人高舉同志婚姻合法化之大旗,以同志婚姻的話題作掩護,行詭怪之事

例如前述6點項目吧,明明其中就是有不合理且有問題的內容,只要你提出不贊同的意見

有心人馬上攻擊說你歧視同志,根本是將同志婚姻合法化問題無限上綱



反多元成家 網友論點 我支持

原文網址

我個人反對伴侶法,他是有瑕疵有問題的,但是我並沒有反同志

可是很多同志朋友或贊成伴侶法的朋友就硬要扣上帽子只要你反多元成家,就是反同志,所以郭采潔才會被批的那麼慘

反多元成家和反同志到底有什麼關係阿

真的不懂多元成家方案裡面除了同志的議題外還有很多關於伴侶制度、多人家屬、收養制度的描述

這些瑕疵的法案 很有可能會影響台灣日後的整個家庭結構甚至到下一代的未來

伴侶盟說得很清楚 多元成家方案不是專屬給同志結婚解套的一個草案

但是現在的風氣就是變成 反多元成家=反同志

所以很多支持多元成家的人就像瘋狗一樣再追殺你

不支持多元成家是不是,那你就是不尊重同志

你扼殺了同志的人權

你嘴巴說尊重,但是實際上你就是反對

有群智障居然說 你反多元成家那你就不要穿XX XX XX牌

你不要用 XX XX XX產品

因為它的老闆也是同志

簡直是神經病~~

這是有什麼屁關係阿???

真的 根本就沒有人在歧視同志阿,我們這個社會對同志是友善的

你要肛肛好是你家的事 我尊重你的選擇,但是不代表我能認同你的行為是對的喔~~

不認同~你歧視同志你歧視我

你歧視我

你歧視我

你歧視我

你歧視我

你歧視我

盧到最後只好說

對拉 對拉

我就是歧視你啦

這樣你們同志心情會好一點

滿足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