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4月 01, 2008

憑甚麼特赦陳水扁?

2008-03-30 21:56:53 全文轉載自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hungmin/3/1305267686/20080330215653

圖片引用自http://www.kmt.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4568

呂副總統日前建議馬英九上任後特赦陳總統國務機要費案以符合『轉型正義』。聽來真令人啼笑皆非。

所謂『平生不做虧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門』,國務機要費要是申報合理、正當,又何必擔心被查?這時間點講出這句話,不就是承認了『對!我們的國務機要費真的有問題,請您高抬貴手饒了我們這群罪人吧?』

坦白就該從寬嗎?

馬英九於理於法於情都不應該思考特赦陳水扁這個選擇。台灣的社會已經對這批惡質政客過於寬容了。

於理,憑什麼馬英九要受司法檢視,呂陳蘇謝就可以被特赦?這批前任官員連審都沒有就被特赦,那馬英九查到二審是查心酸的嗎?如果322是民進黨當選,有任何民進黨黨員會重提國務機要費案這事嗎?分贓卡位都來不及了吧?

於情,馬英九競選期間,一直強調『改變』及淘汰民進黨的貪腐結構政權。上位之後這批前任官員卻連審案都沒有,那人民投你馬英九是為了什麼?如果不依法辦理,國民黨一直攻擊貪腐政權這點不是自相矛盾,擺明了騙選票及辜負人民期待?

於法,馬英九若不辦陳水扁,則擺脫不了『國民兩黨都是一丘之貉之貪腐結構』的鄉愿印象。即使會被攻擊成『打落水狗』、『仗勢凌人』,依法辦理陳水扁等前任 官員的貪瀆案件是一定要做的。法律已然是社會道德的最低標準,如果總統在任時玩弄法律灰色空間、違法亂紀,下任後卻打著『轉型正義』的大旗要求『勿打落水 狗』,那法律『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公平正義在哪? 只有法辦民進黨執政以來的貪瀆案件,才能警悌接任者一旦腐敗,也將會遭未來的後繼者教訓。

既然呂副要講『轉型正義』,那更該來個『紐倫堡大審』,將這批DPP官員的貪瀆案都依法審案,由法律裁決其清白,才真能符合社會公平及正義。

(不過,我個人認為兩個月時間夠陳水扁銷毀證據了,這案子遲早也是不了了之)

^^:翻遍網路文章,發現部落客對此議題討論的不多,新聞倒是寫了不少。我不管新聞媒體或是政論名嘴們怎麼說,我只知道我是絕對不同意特赦那個人的,不同意不同意,千萬個不同意........